近日,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赛来到半岛家园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讲座,王赛律师围绕未成年人犯罪热点问题及司法实务展开了详细讲述,半岛家园社区众多家长及青少年参与了本次讲座。
本次讲座,王赛律师从邯郸初中生遇害一事引入。他指出,根据4月8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通报的官方消息,这几个犯罪嫌疑人的明显是未成年的,甚至是不满14周岁,那么为啥还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呢?
这与我国的刑法有关,我国现行97刑法,在这之前是79刑法,顾名思义,97年开始施行,一直修改,2021年3月1日,修11正式施行,这次修正案将刑法第十七条进行了修改。
修正案将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随后,王赛律师向大家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王赛律师认为在未成年人保护中,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这几个主体有着必要的相应责任。同时,他提出应该抵制校园霸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我们常说的校园凌霸就是未成年保护法中规定的学生欺凌。校园霸凌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王赛律师提出,预防“校园霸凌”,应做到“三不”,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本次讲座旨在呼吁大家关注青少年身心健康与安全,王赛律师以真实的案例深刻阐述了校园欺凌事件对青少年的危害及对社会的恶劣影响。并提醒同学们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预防违法犯罪,对霸凌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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