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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石普法 |淘宝诉美景案中商业数据采集的法律问题————

更新日期:2022-12-14 来源:雷石律师事务所
 

01

 

案情简介

 
 
 
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淘宝公司)系“生意参谋”零售电商数据产品的开发者和运营者,该数据产品主要为淘宝、天猫商家的网店运营提供数据化参考服务、帮助商家提高经营水平,淘宝公司对该数据产品享有竞争性财产权益。安徽美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景公司)系“咕咕互助平台”的运营商,以提供远程登录服务的方式,招揽、组织、帮助他人获取“生意参谋”数据产品中的数据内容,并从中获取利益。
淘宝公司认为,其对数据产品中的原始数据与衍生数据享有财产权,美景公司恶意破坏其商业模式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淘宝公司向杭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美景公司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500万元。
该院于2018年8月16日判决:美景公司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淘宝公司经济损失(含合理费用)200万元。
一审宣判后,美景公司不服,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于2018年12月18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是首例涉及大数据产品权益保护的新类型不正当竞争案件。
在本案中,一审杭州铁路运送法院强调了淘宝公司客户的数据正当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41条:“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网络运营者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用户的约定,处理其保存的个人信息。
那么基于平台获得的基础信息,经过平台的深度分析处理、联合加工产生的衍生数据相关的权益应该由谁享有?涉案“生意参谋”数据产品中的数据内容虽然来源于原始用户信息数据,但经过淘宝公司的深度开发已不同于普通的网络数据。
生意参谋”数据产品中的数据内容系淘宝公司付出了人力、物力、财力,经过长期经营积累而形成,具有显著的即时性、实用性,能够为商户店铺运营提供系统的大数据分析服务,帮助商户提高经营水平,进而改善广大消费者的福祉,同时也为淘宝公司带来了可观的商业利益与市场竞争优势。
“生意参谋”数据产品系淘宝公司的劳动成果,其所带来的权益,应当归淘宝公司所享有。在司法实践中,请求数据权益保护的主体要对数据内容、对数据权益形成的贡献度等负有举证责任。大数据信息成为网络时代的“新能源”。
谁能获得最新的数据信息,对有效信息进行整合似乎谁就抢占了商业先机。数据经营者对于不同的数据具有的不同的利益诉求,司法实践中,法院保护不同的数据类型的方式也有差异。

02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条: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四十一条: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网络运营者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与用户的约定,处理其保存的个人信息。
第四十二条 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七十六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网络,是指由计算机或者其他信息终端及相关设备组成的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对信息进行收集、存储、传输、交换、处理的系统。
(二)网络安全,是指通过采取必要措施,防范对网络的攻击、侵入、干扰、破坏和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使网络处于稳定可靠运行的状态,以及保障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的能力。
(三)网络运营者,是指网络的所有者、管理者和网络服务提供者。
(四)网络数据,是指通过网络收集、存储、传输、处理和产生的各种电子数据。

本文作者: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民商事业务部  张茹

编辑:孙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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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雷石普法 |淘宝诉美景案中商业数据采集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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