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法律服务专线微信
了解更多
请添加微信:
13520486465

复制并跳转微信

雷石原创

NEWS

————普法|刑事案件中缺席审判的适用————

更新日期:2024-06-26 来源:雷石律师事务所

律师解读

在刑事案件中,缺席判决的情况虽然较少,但仍有其特定的条件和规定。以下是关于刑事案件中缺席判决情况的清晰归纳:

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及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案件

案件类型: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

条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二、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

条件:

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中止审理超过六个月,被告人仍无法出庭。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请或者同意恢复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百零五条。

三、被告人死亡

情形:

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死亡。但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

处理方式:人民法院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七条。

四、其他注意事项

缺席判决的适用受到严格限制和规定,以确保被告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在缺席判决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的上诉权仍然受法律保护。

总结来说,刑事案件中的缺席判决主要适用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以及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且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

此外,如果被告人死亡但有证据证明其无罪,也可以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刑事审判的公正性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作者: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民商事业务部  王超

声明

本文及其内容仅用作交流,不代表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或本文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建议或决策。若您需要法律建议或专业问题咨询,请与本文作者或律师事务所联系。本文任何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内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如需转载或引用,请联系公众号后台取得授权,并于转载时明确注明来源及作者信息

添加微信了解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