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法律服务专线微信
了解更多
请添加微信:
13520486465

复制并跳转微信

雷石原创

NEWS

————​雷石普法 | 关于商标权撤三——你应了解的法律常识————

更新日期:2022-01-12 来源:雷石律师事务所
 

01

 

前言

 
 
 

在目前注册商标越来越难取得的趋势下,“商标撤三”制度无疑为他人积极利用有效的商标资源提供了便利。于是关于“商标”的争夺战愈发打响,很多企业好不容易取得了“商标权”,却又因被提出“撤三”申请,而丧失商标权的使用,那么企业如何在获得商标权后,进行有效的商业使用,本文来进行逐一分析。

02

 

关于商标撤销的概念及法律规定

 
 
 

注册商标撤销,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对违反商标法及有关规定的行为作出决定或裁定,使原注册商标专用权归于消灭的程序。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商标法》第五十四条
对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容易被撤销的情形
1. 商标注册地址与商标权人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不符;
2. 商标在网络上无法检索到相关产品或服务信息;
3. 个人注册的商标;
4. 商标权人已经注销、或处于经营异常的。

03

 

商标在指定商品使用的具体表现形式

 
 
 

商标的使用是指商标的商业使用,其在指定商品上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有:

(1)采取直接贴附、刻印、烙印或者编织等方式将商标附着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标签等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价目表等上;
(2)商标使用在与商品销售有联系的交易文书上,包括使用在商品销售合同、发票、票据、收据、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据、电子商务经营的交易单据或者交易记录等上;
(3)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商品进行的广告宣传;
(4)商标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在展会印刷品及其他资料、工牌、指示牌和背景牌等处用于指示商品和服务来源的使用;
(5)商标使用体现在国家机关、检测或鉴定机构及行业组织出具的法律文书、证明文书上;
(6)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

04

 

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上的具体表现形式

 
 
 

(1)商标直接使用于服务场所,包括使用于服务的介绍手册、服务场所招牌、店堂装饰、工作人员服饰、招贴、菜单、价目表、奖券、办公文具、信笺以及其他与指定服务相关的用品上;

(2)商标使用于和服务有联系的文件资料上,如发票、汇款单据、提供服务协议、维修维护证明、电子商务经营的交易单据或者交易记录等;
(3)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服务进行的广告宣传;
(4)商标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在展会印刷品及其他资料、工牌、指示牌和背景牌等处用于指示商品和服务来源的使用;
(5)商标使用体现在国家机关、检测或鉴定机构及行业组织出具的法律文书、证明文书上;
(6)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

05

 

总结

 
 
 

总结来说,当一个商标被撤销时,公司需要在商标局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被撤销商标在商标被撤销日前三年内在核定注册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的使用证据,来证明被撤销商标有事实性地在投入实际使用。

商标权人提供的使用证据是否有效,主要看提供的使用证据的时间是否在被撤销日前三年内,提供的使用证据是否真实有效,提供的使用证据是否体现了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提供的使用证据能否说明被申请撤销商标在核定商品或服务上正当使用。

​雷石普法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雷石普法 | 关于商标权撤三——你应了解的法律常识


添加微信了解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