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刘军德、焦丽丽律师代理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最终获得检察院的存疑不起诉决定,并因此收到当事人王先生的锦旗以示感谢。
2024年1月29日,黄冈某教育公司负责人王先生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北京警方控制。家属紧急委托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后,刘军德、焦丽丽律师火速启动"三线救援":
·24小时跨省会见:当日即赴朝阳分局小红门派出所对接黄冈警方,厘清案件脉络;
·京鄂双城取保战:北京提交取保申请未果后,次日直赴湖北黄冈,向黄州分局提交关键法律意见;
·民事赔偿破僵局:协调王先生个人垫付13万元欠薪并取得员工谅解书。2月2日成功取保,为后续无罪辩护奠定基础。
6月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团队构建严密辩护体系:
1. 颠覆构罪前提
调取公司财务铁证:总公司累计亏损超4亿元,黄冈分公司负债214万元,彻底否定"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要件。
2. 粉碎"逃匿"指控
证据链显示:公司停业时主动张贴含律师联系方式的公告,向政府多部门发送EMS求助函。反指劳动监察部门未按《湖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履行3次有效告知义务,程序违法制造"逃匿"假象。
3. 切割个人刑责
解剖企业治理结构:工资支付需经区域经理→总公司总经理→第三方财务三重审批,王先生作为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无资金支配权。
4. 厘清刑民边界
强调办案机关将资不抵债导致的民事违约错误刑事化,王先生垫付欠薪反致救济无门,违背刑法谦抑性原则。
黄金救援时效:72小时内完成跨省会见、取保申请、欠薪和解,抢占辩护先机
·团队作战范式:
刘军德律师主导法律论证及检法沟通
焦丽丽律师专攻证据梳理与程序攻防
双律师协同发挥"1+1>2"战术效能
·政策精准适用:
紧扣最高检"优化营商环境司法政策",援引《刑事诉讼法》第175条存疑不诉条款,将企业困局与恶意欠薪进行本质区分。
本案折射出当前企业经营的典型法律困境:
1. 责任主体错位风险
企业治理结构混乱易导致"挂名法定代表人"沦为刑事追责对象。建议:完善公司章程明确权责清单、建立工资支付分级审批留痕机制。
2. 行政程序瑕疵转化刑事风险
劳动监察送达瑕疵(如未达法定告知次数)可能催化刑事立案。企业应:在经营场所设置法律文书签收专区、对程序违法即时提起行政复议。
3. 债务危机应对策略
资不抵债时应立即启动:
·证据固化:委托审计机构出具资产负债报告
·责任切割:通过股东会决议明确偿债方案
·司法报备:向法院提存财产清单避免"逃匿"误判
2025年5月16日,黄州区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75条第四款对王先生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当绣着"专业护法彰正义 洗冤纾困见担当"的锦旗交到雷石律师手中时,这不仅是对个案胜利的礼赞,更是对"刑民界限"法治原则的庄严确认。在保护劳动者权益与护航企业生存之间,雷石律师以专业力量校准了司法天平,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鲜活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