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李明世、张磊律师代理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获得胜诉,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案展现了雷石律师在商事合同纠纷处理中的专业素养与高效执行力。
本案中,原告北京某供应链管理公司与被告西藏某商贸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及附件》,约定原告通过被告渠道销售商品,并按销售结转额的2%向被告支付履约保证金。合同明确约定,保证金于商品停止销售且无争议满六个月后无息退还。后因被告单方面停止销售合作商品,原告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其返还已支付的保证金,但经多次催告未果,遂委托雷石律师提起诉讼。
本案核心争议在于保证金返还条件是否成就。接受委托后,李明世、张磊律师对涉案《合作协议及附件》进行了精细研读,重点围绕“商品停止销售”这一返还起算点的证明、以及保证金扣留金额的准确性两大问题展开工作。
李明世、张磊律师指导客户系统梳理了长达数月的交易流水、结算单据及付款凭证,将分散的保证金支付记录整合为清晰连贯的明细表,并与银行回单等原始凭证一一对应,牢固确立了被告欠付保证金的具体金额。针对“停止销售时间”这一对计算返还日期至关重要的事实,律师在诉状中紧扣被告单方停止所有商品上架这一行为,论证其已构成以实际行动表明终止合作,并结合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法律原则,夯实了返还条件已成就的主张。
经审理,法院采纳了原告方提交的证据,认定原被告之间的合同关系合法有效,被告未按约定返还保证金已构成违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要求返还保证金的诉讼请求,相关诉讼费用及保全费用亦由被告承担。
本案的顺利解决,不仅及时为客户挽回了经济损失,也体现了合同严守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贯彻。李明世、张磊律师在整个代理过程中所展现出的法律专业能力、证据组织能力及诉讼策略运用能力,赢得了客户的信任与肯定。
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致力于为各类商事主体提供精准、审慎、高效的法律服务。未来,雷石律师将继续秉持专业精神,深耕商事法律领域,为客户防范经营风险、解决商事争议提供坚实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