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暴,如何固定证据?————
更新日期:2020-06-05
来源:雷石律师事务所
雷石律师刘畅
近年来,家暴一词频繁占据网络搜索榜单,随着《反家暴法》的出台和人们对家暴的关注度日益提高,饱受家庭暴力折磨的人们开始自发维权,向家暴说不。那么遭遇家暴后,如何固定证据?雷石律师来教你如何维权。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的相关规定和实践中的经验总结,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受害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收集证据:
1、身份信息材料
包括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户籍信息、居住信息等能够证明公民身份信息的材料。
2、关系证明材料
包括结婚证、户口簿等材料证实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婚姻关系、亲子关系、亲属关系、同居关系、抚养关系等。根据《反家暴法》第二十三条 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由于人身保护令所涉及的是特定的法律关系,故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可以确保申请保护的法益确属法律保护的范畴。
3、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鉴定材料,作为证据使用时证明力很强,是最应当予以重视的。在受到家庭暴力侵害时,受害人应及时报警并配合警方固定证据。在出警记录中写明出警原因和被家暴的过程,同时可以向公安部门申请伤情鉴定,检验自己的伤情严重程度。根据《反家暴法》第第十五条规定:“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根据《反家暴法》第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4、医院证明、病历资料等
家庭暴力一般会给受害人在身体上带来一定伤害,受害人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应及时前往医院就医,通过医疗机构的诊疗意见来确定自身的受伤情况。同时,因家暴收到精神伤害的,找心理咨询师或医院就诊,受害人在就医后应保留好医院的诊疗记录、病历等资料。上述材料结合受害人陈述受害过程的记录,它能够印证家庭暴力行为的存在,可以作为请求赔偿的依据。
5、证人证言
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亲朋好友、邻里街坊、居(村)委会成员,知悉受害人被家庭暴力案件事实的,均可以作为证人提供证人证言,证明家庭暴力行为确实存在。
6、照片、音频、视频等资料
包括录像、录音、照片等资料。无论对方对当事人是直接进行人身伤害攻击,还是通过打砸财物、言语之间进行间接威胁,受害人都可通过录音、录像、拍照等形式将证据固定,这可反映受害人遭受家庭暴力的真实状况,以此寻求法律的保护。
7、妇联、居(村)委会、物管、法援机构、人民调解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的证明。
受害人遭受家暴时,可以向上述组织求助,相关组织接到求助后,应及时处理,提供咨询等援助,协助化解矛盾。必要时,也可申请上述组织人员出庭作证。
8、保证书
如果对方在事后请求原凉,可以要求对方写保证书,让对方承认自己家暴的事实并签字。若日后对方再次家暴,即可拿保证书作为对方多次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
律师总结
综上所述,当面对家庭暴力时,不要一味忍让和妥协,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受害人在遭遇家暴后应及时站出来,收集好证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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