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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石普法 | 付款刷单、虚假交易小心行政处罚————

更新日期:2022-04-07 来源:雷石律师事务所

 

2020年某年某日,石家庄市XX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某汽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涉嫌刷单炒信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某汽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在某平台经营一家车品旗舰店,销售各类汽车的行车记录仪。

2020年6月至11月,为了通过虚假交易的方式提高销量,提升经营店铺在平台的排名,获得竞争优势,该公司员工孟某通过推荐人联系到刷单手,刷单手再通过微信或QQ号与该公司员工孟某事先商定,待刷单金额支付后,该公司寄给刷单手纸抽包裹。刷单手确认收货后,给5分评价,为该公司在平台的品旗舰店进行虚假刷单。

刷单成功后,该公司通过对公账户和该公司财务人员曹某的个人银行账户,将刷单手的刷单本金及佣金转给该公司员工孟某的个人银行账户,孟某随后将本金及刷单佣金转给推荐人,推荐人再返还刷单手。

半年时间内,当事人共刷单(虚假交易)1339笔,该公司返还刷单手本金37.49万元,给付刷单佣金2万元。

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虚假宣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公认的商业准则,是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XX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属虚假宣传行为,遂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雷石普法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雷石普法 | 付款刷单、虚假交易小心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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