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石普法
LEISHILAW
劳动关系与竞业限制是两个不同层面的法律关系,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法律关联,也就是说即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应按照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除非用人单位明确表示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则劳动者可以不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反之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但用人单位未履行竞业限制补偿义务时,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支付经济补偿,如用人单位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竞业限制约定。所以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时,劳动者的竞业限制不必然解除。

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严子桓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4号)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