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石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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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机动车保有量也大幅提高,但与此相伴随的是机动车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涉及交强险、商业险、人身损害、垫付费用、责任认定等一些列问题,本文就一些常见的交通事故法律问题进行整理、归纳,供大家参考。

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刘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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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的赔偿顺序如何?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支付保险金;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若仍有不足的,依照法律规定由侵权人按照责任比例予以赔偿。
二、交强险可赔偿哪些项目,具体的赔付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费用(被保险人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18000元,被保险人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1800元):可赔偿医疗费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等。医疗费包括门诊、住院、救护车的费用,按照票据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实际住院天数计算。营养费参考医嘱意见、营养期鉴定意见,并结合实际发生的损失予以计算。如后续还需进行治疗,可待费用实际产生后另行主张。
(二)死亡伤残赔偿(被保险人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180000元,被保险人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18000元):可赔偿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辅助器具费等。
残疾赔偿金=城镇或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限*赔偿指数。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国家公布的上年度城镇或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额;年限为:60周岁以下的,均为20年,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均为5年;赔偿指数根据对伤残等级的鉴定意见。
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或农村人均消费支出*年限*赔偿指数/抚养人数。人均消费支出为国家公布的上年度城镇或农村人均消费支出数额;年限为: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从当前年龄计算至18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为20年;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为5年。赔偿指数同残疾赔偿金中的数值。
丧葬费=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国家公布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数额。
误工费应计算因本次交通事故实际减少的收入金额,误工时间可根据医嘱时间或参考误工期鉴定意见主张。
护理费应提供护工护理的合同及票据,家属护理应提供家属误工证据。护理期可根据医嘱时间或参考护理期鉴定意见主张。
交通费应与就医复查时间一致,并应当提供票据证明。
(三)财产损失(被保险人有责任时赔偿限额为2000元,被保险人无责任时赔偿限额为100元):可赔偿车辆修理费、拖车费、随身物品损失等。这些赔偿内容均需提供票据证明,且应能证明与本次事故有关。
三、机动车驾驶人与登记车主不一致,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由谁承担?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通过上述规定可知,在机动车驾驶人与登记车主不一致时,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一般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存在过错: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