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在《公司法-股权转让纠纷案例分析(一)》中,对股权转让纠纷的审结程序、审判阶段及审判结果数据进行了分析,本文将以类似的数据分析方法,分析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的诉讼标的以及诉讼涉及的高频法条。
- 样本选取
以元典智库为例,截至2021年9月2日止,该平台收录股权转让纠纷案由下的判决书共计64648篇,其中一审判决书44290篇,二审判决书19597篇,再审判决书688篇,执行判决书29篇。
- 诉讼标的数据分析
在一审判决书中,明确提到诉讼争议金额的案件26461件,其中0-1万元区间内的550件,1-10万元区间4577件,10-100万元区间11934件,100-1000万元区间7291件,1000万元-1亿元区间1945件,1亿元以上164件。其中,10-100万元区间内的案件数量最多,占比45.1%,诉讼标的金额的中位数也处于该区间内。第二、第三位的分别是100-1000万元区间和1-10万元区间,分别占比27.4%和17.3%。
与同网站、同时间节点,合同纠纷案由下的判决书作同样的数据分析,在9346713件案件中,诉讼标的在0-1万元区间内的案件1778004件,1-10万元区间3908050件,10-100万元区间2796746件,100-1000万元区间705033件,1000万元-1亿元区间146181件,1亿元以上12693件。其中,1-10万元区间内的案件数量最多,占比41.8%,诉讼标的金额的中位数也同样处于该区间内。第二、第三位的分别是10-100万元区间和0-1万元区间,分别占比29.9%和19.0%。
图表 1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标的金额分布
图表 2合同纠纷一审标的金额分布
民事案件这一大的案件范围判决书做同样的数据分析,共计21406347件案件中,第一、第二、第三位分别是1-10万元区间的9683972件,占比45.2%,10-100万元区间的6734180件,占比31.5%,0-1万元区间的3588400件,占比16.8%。
图表 3民事案件一审标的金额分布
由以上数据我们可以明显看出,在股权转让相关的案件中,诉讼标的金额相对较高,争议金额在百万以上的案件占比已经超过了三分之一,因此,审判结果对当事人来说尤为重要,司法行业的工作者在此类案件中要尤为谨慎。
- 案件涉及的高频法条
在股权转让纠纷的判决书中,引用法条按频次排序,前五位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第一百零七条、第六十条、第八条、第一百零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前四条分别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百七十九条,具体发条内容如下:
《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509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民法典》第119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579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 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