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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债权人申请破产案件受理条件以及管辖法院————

更新日期:2019-08-12 来源:雷石律师事务所
曹志杰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破产”:

“浙江温州,浙江温州,江南皮革厂倒闭了!老板黄鹤吃喝嫖赌,欠下了3.5个亿,带着他的小姨子跑了……”

2013年,失踪两年多的“江南皮革厂厂长黄鹤”突然成了地摊上大红人。通过网络传播不断演绎,逐渐成为了现在网友耳熟能详的网络神曲《江南皮革厂倒闭了》。

有趣的是,曾有媒体发布公告称,《浙江江南皮革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再次分配方案》已于2018年5月12日经债权人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通过,并于2018年7月18日经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2011)温龙商破字第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管理人执行,对该公司破产财产实施二次分配,本次分配为最后分配。


在以上的字眼中,“倒闭”和“破产”两个词语多次出现,我们就借由二词的辨析给大家讲解一下“破产”的法律意义。
破产&倒闭
破产,是指企业资不抵债或无足够清偿能力时,由该企业或者该企业的债权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

倒闭,指企业或商店因亏本而停业。

破产的情形包含倒闭,也有破产重组的情形,所以破产的范围宽于倒闭。

破产,是一种宣告债务人无力偿付债务及其后的一连锁还款予债权人过程的法律程序。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

破产还有生产能力,属于是资本和债务相抵或相差不是很多。倒闭是企业丧失了生产活力,二者都是企业开不下去了才采取的措施,企业破产是可以申请破产保护的,对企业主个人财产伤害小。而倒闭就是自己关了企业却没了解之前的债务,破产可以按顺序赔偿,倒闭则没有人给赔偿。

了解了何为“破产”,接下来就让我们进一步学习债权人申请破产案件受理条件以及管辖法院的相关知识。


第一:申请的条件
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时,只需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可。然后由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举证证明其既不属于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也非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务人举证不能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债务人的破产申请。
第二:破产的受理
《企业破产法》第十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而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债务人的主体资格和破产原因,以及有关材料和证据等进行审查,并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的规定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第三:破产的管辖

1、地域管辖
《企业破产法》第三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法院管辖”。最高院在《破产案件若干规定》中也曾明确,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法院管辖。根据《公司法》第十条规定,公司住所地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因此,如果对公司申请破产,该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即债务人住所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法院管辖。

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实践中有的企业法人办事机构分散各地,如何判断主要办事机构仍较难确定,还需结合其办事机构的主要职能、开设时间、数量集中地等因素。如在众多办事机构中,可以总经理等首脑机构所在地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还可通过办事机构的规模大小、数量集中程度以及开设时间的长短将主要办事机构与其他办事机构区分开。

2、级别管辖
《破产案件若干规定》第二条对级别管辖明确规定:“基层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法院管辖。”我国级别管辖主要以破产法人所注册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不同级别进行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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