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该如何维权?————
更新日期:2020-09-11
来源:雷石律师事务所
原创 雷石律师 崔应祥
关于交通事故维权,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
那么今天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的崔律师就和大家来谈谈这个问题。
一般发生交通事故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此类交通事故如非重大事故,那么在损失方便一般仅存在车辆财产损失。这样的交通事故通常会通过协商、交管部门调解等方式解决,毕竟现在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绝大多数都有商业保险,对于车辆财产损失,无论事故责任如何认定,都可以通过保险理赔来解决。
第二种情况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或者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此类交通事故中,由于非机动车方通常会伴随着人身损害,所以必然涉及到人身损害方面的赔偿。
以上两种情况,不论是发生哪一种,在这里都要特别提示大家,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保护事故现场,同时第一时间拨打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然后原地等待交通警察的到来。
交警到达事故现场后,会根据事故的事实情况,对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进行划分。需要提醒的是,交通会对事故责任认定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交警依法行使职权对事故责任进行判定,并不需要征求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认可,交通事故当事人仅能够对交通事故发生时的事实情况进行确认,如果交警记录的交通事故事实与真实情况不符,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拒绝在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并向交警所在的交警队反应情况。
如果是机动车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除了要报警之外,还要联系车辆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定损人员一般会到达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工作。
在交警对事故责任承担划分完成后,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需要解决的就是损失赔偿的问题了。
交通事故责任一般分为三种:
全部责任与无责任、双方同等责任以及主要次要责任。
对应的赔偿比例也很明显,
1、全部责任与无责任,全责方承担本次交通事故中所有的损失,包括自身的损失以及无责任方的损失;
2、双方同等责任,代表着本次交通事故中的所有损失,将由双方各承担50%;
3、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代表着主要责任方一般将承担本次交通事故所有损失的70%,次要责任方一般承担所有损失的30%。
以上内容全部结束之后,交通事故发生后的第一个阶段即为完成,在这个阶段最重要的就是报警,取得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交通事故受损维权的最核心依据。有些时候交通事故损失并不严重,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可能会选择当场和解,私了解决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私了,也建议报警留下记录,哪怕是已经达成私了协议,也要报警时如实告知,也许私了的情况下交警不会到达现场,但是留有报警记录是一种保护自己的手段,以防私了离开之后,交通事故的对方当事人报警称交通事故逃逸。如果私了没有留下证据,无法证明双方已经在现场将交通事故协商处理完毕,那么就会被交警部门认定为事故逃逸,交通事故逃逸不仅保险公司触发免赔条款,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同时还有可能会面临交警部门的行政处罚。
律师结语:
综上所述,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还是需要有专业的人来介入处理,否则会是事倍功半。委托一名专业的律师代为处理,才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有效的方式。更多民商事法律问题,欢迎到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或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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