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法律服务专线微信
了解更多
请添加微信:
13520486465

复制并跳转微信

雷石原创

NEWS

————债权的合理催收————

更新日期:2020-09-21 来源:雷石律师事务所
原创 雷石律师 刘志翔  

一、债权的定义及分类

债权的定义: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的债务人。

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有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的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权和物权相对应,是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债权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合同;
2、侵权行为;
3、不当得利;
4、无因管理。

二、债权催收的前期准备

1、债权核实
债权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合同、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债权金额(依据合同计算应支付款项本金、利息、违约金等、依法律规定,计算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及金额等);新债/旧债,是否曾有过催收;债权成立时,是否设立抵押权、质权等权利;是否设定担保;诉讼时效;证据;

2、债务人情况
债务人是否有资金链断裂、破产等风险;债权成立时,是否设立抵押权、质权等权利;是否掌握债务人账户信息、固定资产信息等各类财产线索;债务人如果主动切断联系,是否有途径查找或者寻找线索;其他可以收集了解的情况;

通过以上情况,判断债务人是否具备偿还能力,初步判断债权回收的难度和存在的风险,以及应采取何种方式进行催收并制定相应的催收方案

三、债权催收常用方式

(一)、电话催收,
债权催收初期最基础、最常用的方式之一。
1、优点:在债权未按期实现的情况下,通过电话与债务人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沟通,可以快速、方便的了解客户是否有支付意向、未按期支付的原因以及可能支付的时间等。如客户能给予明确肯定的答复,则趁热打铁或及时结算款项或要求其出具书面确认函;如客户仍在无正当理由下含糊其词,则应考虑调整催收策略。

2、注意事项:电话沟通过程中应掌握好说话的语气、态度的强硬、催收的火候等,同时做好记录,有条件的要做好录音或保留电子数据证据,为今后可能的诉讼做准备。

(二)、短信、微信等方式催收
1、优点:
  (1)、通过短信、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进行催收,方便、快捷,在注意语气、态度等情况下进行,比较容易展开催收,且方式柔和,较为容易使人接受。
  (2)、沟通的过程可以比较完整的保留,可以较为直观的反映基本事实,证据保存方式也比较简单,保留原始沟通记录原件即可。

2、缺点:
催收方式相比较柔和,适合催收前期的沟通,如果债务人已存在不能履行或不愿意履行的情形,催收效果可能会不明显。

(三)、律师函催收
1、发送时间:当前几种催收方法都行不通的情况下,就应考虑准备开始启动诉讼程序,在正式启动程序前,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发送律师函。

2、对象:针对有一定的偿还能力却故意不还或者因各种原因拖欠债务的债务人。

3、内容:律师函的内容一般也比自行拟的催款函态度更严肃和强硬一些,并且向客户明确传达即将启动法律程序的信息。

4、效果:大部分律师函能起到震慑作用,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无须再花费成本和精力与对方对簿公堂。

四、实务建议

1、合作前,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信用评价等进行充分了解,切实防控风险;

2、合同签订时,要对合同条款进行预设,比如约定仲裁、约定管辖法院、设定保证条款、确认诉讼时送达地址等,在商务合同有可能违约的情况下,有条件的还应该及时办理抵押登记、质押登记备案等手续,形成有效的担保物权,确保优先受偿权。

3、注意避免催收中的“无效沟通”,找对关键人,沟通要坚持自上而下原则。无论是什么原因的拖欠行为,要注意避免一直由同一个人去与对方同一个人往返催款。如最近比较火的腾讯老干妈事件,腾讯显然在长期的追款过程中,一直在与同一个人或同部门的3人沟通,导致一直被蒙蔽,无法做到有效的催收。

4、务必重视保留和收集证据,该工作要贯穿债权确立及催收工作的始终。催收时,谨慎选择催收方式,避免超过诉讼时效,保存、收集好催收的证据,为后期进行诉讼或仲裁做准备。如缺乏履行合同的关键性证据,只能先通过前期沟通方式进行补充,如补充的证据有限,还可以在诉讼中通过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等来解决问题。

5、催收尽量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选择律师事务所等正规机构协助催收,慎重选择委外催收机构,一定要进行背景调查,以免造成“涉黑”不良后果。

业务咨询
电话:010-5166-0618
网址:http://www.leishilaw.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A座20层
添加微信了解更多
推荐阅读
· 关于债权人申请破产案件受理条件以及管辖法院

曹志杰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破产:浙江温州,浙江温州,江南皮革厂倒闭了!老板黄鹤吃喝嫖赌,欠下了3 5个亿,带着他的小姨子跑了…

· 雷石原创|执行中普通债权受让人可否变更申请执行人

雷石律师孙欣 雷石普法执行过程中变更申请执行人的问题,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并无明确规定,司法实务中,一般参照权利承受人申请强制执行的

· 雷石原创|公司减资未依法通知债权人的法律后果

雷石律师赵森杰 雷石普法减资是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行为,由于注册资本作为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基础,亦

· 出借账户,真假债权人如何分辨?

雷石律师王新蕊 经常有这种情况发生,在借贷关系中,出借款项并不是从实际出借人的账户里转出,出借人会授权他人为借款人转账,而借款人也

· 公司清算组未及时通知债权人需承担什么责任?

原创 雷石律师 赵森杰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有限责任公

· 公司解散清算过程中逾期未申报债权的法律后果与权利救济

原创 雷石律师 王超《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明确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

· 雷石普法 丨 最高院关于债权人代位权纠纷裁判要旨分析

债权人代位权是一项重要的债的保全制度,尤其在公司之间以三角债的形式大量存在。伴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对于代位权的规定也有一定的

· 雷石普法 | 企业债权转股权合同纠纷简析

一、引言企业债权转股权合同纠纷,是指公司的债权人将其对公司享有的合法债权转为出资,增加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 雷石普法 | 股权代持的相关法律要点——债权人能否对名义股东的股权

前言在商事活动中,实际出资人往往因其个人身份的特殊性、公司股东人数限制、竞业限制等特殊情形而选择退居幕后,成为隐名股东。上期已经对

· 雷石普法 丨 “企业债权转股权合同纠纷”雷石法律大数据分析及风险防

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 李宏伟律师目录一、 前言二、 企业债权转股权合同纠纷检索数据来源三、 企业债权转股权合同纠纷可视化分析四、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