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前言


02
法律适用与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故在另一方未予追认的情形下,与他人签订的不动产买卖合同对另一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03
律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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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雷石普法 | 夫妻间代签卖房能否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