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法律服务专线微信
了解更多
请添加微信:
13520486465

复制并跳转微信

雷石原创

NEWS

————雷石普法 | 父母有债务,对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能否排除强制执行?————

更新日期:2021-11-12 来源:雷石律师事务所
 
雷石普法
雷石普法
雷石普法

01

前言

雷石普法
父母将其购买的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子女能否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父母因债务被法院强制执行时,子女能否以房屋所有权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中的裁判观点,我们对上述问题进行梳理解答。
雷石普法

02

案情简介

雷石普法
李某1、薛某为其未成年女儿李某2购买房屋并登记在其名下。但是该房屋并非由李某2实际占有使用,而是被用作李某1、薛某实际控制的威兰德集团、航运公司、威兰德物流公司的经营用房,曾被作为担保物抵押给银行。

李某3为威兰德物流公司提供5000万元借款,李某1、薛某、威兰德集团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该债务到期未得到清偿,李某3向法院起诉后,依据法院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李某1、薛某为其女儿购买的房屋。李某2认为自己是房屋的所有人,对该强制执行提出异议。

 ——(2020)最高法民申6800号

雷石普法

03

法院裁判

雷石普法
一、二审法院综合分析案涉房屋的购买时间、产权登记时间、购房款支付和购买后的使用情况等因素,认定案涉房屋应为李某1、薛某的家庭共有财产,并无不当。
案涉房屋的上述抵押、租赁均明显超过李某2作为未成年人的日常生活所需;案涉房屋由李某1、薛某实际出资,亦长期由该二人掌控的公司占有使用,据此可以认定案涉房屋仍作为家庭共同财产经营使用
二、二审法院认定案涉房屋应包括在李某1、薛某作为保证人的上述担保责任财产范围之内,并无不当。李某2申请再审称其对案涉房屋享有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本案中的裁判要旨:案涉房屋虽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但法院可在综合分析房屋的购买时间、产权登记时间、购房款支付和购买后的使用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认定房屋应为其父母的家庭共有财产,未成年子女不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并据此认定该子女对案涉房屋的权利不足以排除强制执行。
雷石普法
 
雷石普法
免责声明
本文及其内容仅用作交流,不代表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或本文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建议或决策。若您需要法律建议或专业问题咨询,请与本文作者或律师事务所联系。本文任何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内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如需转载或引用,请联系公众号后台取得授权,并于转载时明确注明来源及作者信息。
 
查看往期文章,请点击以下链接: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雷石普法 | 父母有债务,对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能否排除强制执行?


添加微信了解更多
推荐阅读
· 雷石原创|父母赠与子女房屋的法律问题分析

雷石律师刘畅 买房是一个永不过时的话题,同样,父母为子女出资所购房屋归属问题是法院在处理离婚纠纷案件中的热点问题。曾经同床共枕的夫

· 雷石普法|父母单方可以做亲子鉴定吗?

雷石律师刘畅 随着科技的发展,加上传统的家庭观念的改变,使得现代生物科技水平和需求不谋而合。由于自由化和人们对性别关系的开放,伦理

· 雷石普法|遇到“坏父母”怎么办

雷石普法LEISHILAW近年来,父母怠于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或严重侵害未成年子女权益的案例时有发生。而未成年人因年龄、智力等原因,

· 雷石普法|父母是否有权干涉子女婚姻

雷石普法LEISHILAW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颁布三胎生育政策,该

· 雷石普法 | 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能否排除父母债务的强制执行

01前言父母将购买的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未成年子女是否一定享有该房屋所有权?若父母的债权人对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申请强制

· 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该如何认定—曹志杰

夫妻 共同 经营所 负 的 债务 该 如何 认定

· 继承遗产首先应当依法清偿被继承人债务

近日,兴庆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典型的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以下是案情回顾和相关法律分析。案情回顾2017年8月,案外人毕某通过某银行网

· 雷石普法|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的理解与认定

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业或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

· 雷石原创|公司需要为股东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雷石律师王勇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确立了公司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这一基本原则,同时在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

· 雷石原创|一案三审,债务抵销权的行使是否必须以明示方式作出?

雷石律师王勇攀债务抵销,是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时,任何一方均可将自己种类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相抵销,从而使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制度。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