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石原创|借条的诉讼时效————
更新日期:2020-04-14
来源:雷石律师事务所
雷石律师刘畅
雷石普法
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双方当事人最常用以“打个借条”的方式来向对方求取借款。当对方无力偿还债务时,出借人向法院起诉就会涉及诉讼时效的问题,你知道借条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吗?今日雷石律师给大家普及关于借条诉讼时效的相关法律知识。
借条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在借款诉讼中,出借人享有让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的权利,但出借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间内形式该权利,否则诉讼时效届满后,借款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可以拒绝还款,出借人承担败诉风险。
借款诉讼的时效期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一)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并约定一次性还款的,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
(二)如果未约定还款期限,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以下几种类型:
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4、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三)如果借条注明了分期还款,约定同一借款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
如何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中断诉讼时效可以变相延长诉讼时效,中断事由消失后,会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为了避免因自己的疏忽大意而错失应有的权利,债权人可以:
1、事后和对方签署还款协议或补充协议,但注意如涉及到有保证人,应要求保证人对补充的协议予以确认,不然会导致保证人豁免保证责任。
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同意履行义务”而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
2、向对方当面送交催款函等文书。要注意保留对方签收的凭证。
3、向对方发送邮件或短信。要注意确认对方身份且对方已收到并保留证据。
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应视为诉讼时效中断。
4、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妇联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权利,但注意诉求内容并保留书面记录。
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诉讼时效从提出请求之日起中断。
如果借条超出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以上就是关于借条诉讼时效的相关内容,遇到老赖,不要一时冲动用暴力解决问题,寻求法律帮助,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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